证券金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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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准入

客户向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,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符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,可以从事证券交易的个人和机构;

2、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元、从事证券交易连续计算满半年,开户资料规范,账户状态正常,已开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;

3、专业机构投资者不受上条交易经历及资产要求;

4、具有稳定、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、可供支配的财产;

5、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;

6、无重大债务纠纷和违约记录;

7、未与其他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;

8、非持本公司5%以上上市流通股份的股东、关联人等;

9、法律、法规和《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其他条件。